研究院党总支工作职责是在浙江大学党委和台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围绕研究院中心任务,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对党员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定期召开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强化党内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检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促使他们廉政勤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4.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把群众公认、政治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6.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定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及时将党费上缴上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