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过程及管理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台州分院(筹)关于全日制研究生申请2023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次数:587  分享:

各相关导师、研究生:

为保证2023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2023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台州分院(筹)2019级部分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020级卓越培养项目(项目制)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2023年3月9日

2.答辩地点: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台州市市府大道西段618号)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资料具体参照《工程师学院关于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申请2023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通知》(https://pi.zju.edu.cn/2022/1110/c67941a2676563/page.htm)。

2.3月9日前,将学位论文答辩PPT及学位论文PDF版发至邮箱21760857@zju.edu.cn。

四、其他事项

最终安排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郭老师、陆老师,0576-88190787,台州研究院综合楼5楼研究生管理处。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台州分院(筹)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