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导师、研究生:
为保证2023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2023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台州分院(筹)2019级部分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020级卓越培养项目(项目制)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2023年3月9日
2.答辩地点: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台州市市府大道西段618号)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资料具体参照《工程师学院关于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申请2023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通知》(https://pi.zju.edu.cn/2022/1110/c67941a2676563/page.htm)。
2.3月9日前,将学位论文答辩PPT及学位论文PDF版发至邮箱21760857@zju.edu.cn。
四、其他事项
最终安排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郭老师、陆老师,0576-88190787,台州研究院综合楼5楼研究生管理处。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台州分院(筹)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