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导师、2021级研究生:
为了解研究生论文课题进展情况,督促研究生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发现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台州分院(筹)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台州分院(筹)已经开题的2021级工程硕士
二、答辩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4月21日
(二)地点: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三、答辩要求
(一)研究生撰写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后,经导师同意可参加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
(二)《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要求统一格式,具体模板详见附件一。
(三)中期检查以PPT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研究生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不少于5分钟。
(四)准备材料
材料名称 | 要求 | 备注 |
《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 (见附件一) | 答辩正式开始前交考核小组 | 每人准备五份 |
《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 (见附件二) | 导师须签字;卓越培养项目负责人签字交由台州分院(筹)统一完成;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与项目研究方向相关 | 每人一份原件 |
答辩PPT | 汇报时长不少于1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5分钟;ppt须在4月20日晚24:00前发送至21760857@zju.edu.cn,文件名称及邮件名称备注:学号-姓名-专业-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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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研究生院系统导出模板) (见附件三) | 答辩结束后请考核组填写意见并签字 | 个人应拍照保存表格电子版 |
(五)答辩结果上报及审核
中期检查汇报答辩结束后,研究生将纸质材料现场提交台州分院(筹),具体如下:
1.《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
2.《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
中期检查汇报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研究生本人应登录管理系统(grs.zju.edu.cn),录入中期检查汇报相关内容,上传修改后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
工程师学院在收到材料后将定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请大家关注。
四、其他事项
最终安排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郭老师、陆老师,0576-88190787,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行政综合楼513研究生管理处
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