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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校庆大会组织与校友接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  浏览次数:254  分享: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为庆祝建校110周年,学校决定,2007年5月21日为校庆日。目前,校庆日各项活动的筹备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为确保校庆大会及各项校庆活动顺利举行,切实加强学院、学科与校友的联系,提高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水平,现将有关做好校庆大会的组织工作以及返校校友的联络接待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校庆工作
110周年校庆是今年学校的重点工作之一。做好校庆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弘扬求是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提高凝聚力和影响力。校庆日期已经迫在眉睫,各单位都要把校庆工作摆到最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把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安全稳定工作、校友联络工作抓紧做好。要充分认识校友工作的重要性,以110年校庆为契机,做好返校校友的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校友联络工作的水平,为学校下一步的发展创造优越环境。庆祝大会和晚会是校庆活动的重中之重,各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学校党委行政的要求,加强大会的组织工作,确保庆祝大会顺利有序举行。
二、精心策划校庆活动
学校决定,5月21日校庆日主要举行庆祝大会和文艺晚会、大型学术交流活动等;5月为校庆月,集中开展学术、文化、体育等各项活动;全年则围绕校庆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校庆期间,各学院安排了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要加强对这些活动的组织协调,精心策划各项活动的议程,切实保障活动所需的各种资源和条件,确保庆祝活动顺利安全举行,达到“简朴、隆重、务实、高效”的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庆祝大会和晚会的组织
庆祝大会和晚会合并于21日晚在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体现了学校简化庆祝程式、营造举校欢庆氛围的意图,但也对组织协调工作、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会和晚会的成功举行,取决于全校上下的通力合作,其中关键环节是各学院的密切配合和精心组织。与会人员要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学院应明确一位学院领导担任本学院方阵的现场指挥,全面负责本学院师生、校友队伍的组织指挥。要充分调动有关力量,制定有效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方式,确保大会现场秩序和师生校友的安全。与会人员要服从现场统一指挥,做到整队进场和退场,自觉维护大会秩序。各单位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庆祝大会和晚会喜庆、热烈、安全、圆满举行。
四、全力做好校友接待工作
各学院要通过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让校友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对母校110周年校庆留下美好的回忆,为进一步开展校友联络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学院要进一步周密部署,细致做好准备工作,充实、丰富并办好校友在校期间的各项活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动师生,组织一支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全程做好校友的接待服务工作。工作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能留下空白点,接待服务不能忽视任何一位校友,严禁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党委和行政必须切实负起校庆和校友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近期各学院要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就校庆工作尤其是参加大会和晚会的组织进行专题研究,以进一步完善落实措施,明确任务和分工,建立清晰的工作体系。
110周年校庆活动能否圆满成功,这是对我校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和管理能力的一次重要考验。希望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严格、细致、务实、合力做好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校庆期间的各项任务,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有关具体工作要求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5月14日
主题词:校庆工作  大会组织  校友接待  通知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14日印发

附件:
        有关具体工作要求 
浙江大学建校110周年庆祝大会暨文艺晚会于2007年5月21日19:00在紫金港校区田径场举行,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庆典,18:00起凭票整队入场,按规定区域就座,18:45入场完毕。
2、会场划分为若干方阵,各学院明确一位学院领导担任本学院方阵的现场指挥。方阵内应分成若干小组,明确指定小组长负责。现场指挥的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5月17日前报学工部。学工部和校庆办此后召开会议布置落实有关事宜。
3、各学院参加庆典大会的校友和师生人数,由校庆办、学工部、研工部和各学院商议后确定。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到学工部领取入场券和文化衫。各学院要确保人员到位。
4、进场师生校友一律穿上晚会发放的文化衫,关闭手机铃声,不要携带背包和矿泉水等物品。无券人员谢绝入内。
5、晚会结束后,各单位组织师生校友有序离场,确保安全。
6、返校校友的接待事宜由对口学院(一般为毕业学院)负责。返校校友的名单(含校友联系方式)最迟在16日上报发展联络办。
7、认真制订重要来宾(副部以上、院士和著名人士)的接待方案,安排专人一对一接待,于15日前将方案和陪同人员姓名、联络方式报发展联络办。
8、凡是参加校庆的校友都要一视同仁,安排好各项活动,为他们提供在校期间的交通、食宿、联谊活动提供帮助,竭诚做好服务,让校友感受母校的热情与温馨。
9、做好应急预案,制订接待未登记校友临时返校参加校庆活动的相应措施。
10、认真接待归属关系不清的校友,热心帮助落实其归口学院。暂时无法理清归属关系的校友,由校区负责接待,提供必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