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台州市浙江大学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圆满结束
为促进台州产业升级,加强台州企业与浙江大学科技合作,台州市从2006年起设立台州市-浙江大学科技合作专项资金。根据台州市科技局、台州市财政局出台的《台州市与浙江大学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科〔2007〕72号)规定,2007年12月16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07年台州市与浙江大学科技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台科〔2007〕77号)。截止2007年12月26日,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和三区科技局共申报项目共计31项,其中机械电子类共17项,化工医药类7项,农业类3项,创新载体类4项;31项科技合作项目计划总投资9617.8万元,其中科技合作经费907.5万元,申请资助经费925万,其余由企业自筹。
2007年12月26日-2008年1月10日,市科技局和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共有29项进入评审程序。
期间,市科技局及时与市财政局沟通协商,在征求市财政局同意后,确定了评审时间和评审专家。2008年1月11日,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在杭州召开项目评审会。此次评审会专家组全部由省级该领域著名专家组成,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项目的评审质量。
评审采用专家民主评议和定性打分相结合的形式。经过专家组认真审阅、打分、评议、讨论,最后有20个项目列入支持对象。2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945万元,申请资助经费498万元,拟资助332万元,其余由企业自筹。
5月21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07年台州市与浙江大学科技合作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台科〔2008〕36号)。各项目企业现已到台州市科技局签订相关科技项目合同,项目研究工作已全面展开。
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