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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月,他们有这样的感言—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二支部开展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9-06-06  浏览次数:92  分享:

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开展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是这次警示教育月“七个一”活动的规定动作。今天让我们来继续听听研究院党员干部们的心得体会。


在活动过程中,尤其是在参观了看守所里面的环境、生活后,我们受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在后期工作中要做到以下三点:

1、在采购方面,要严格按照规范的流程执行,加大检查力度。

2在科研方面,进一步提升自身科研能力,不弄虚作假。

3在生活方面,严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从身边小事做起。

                      ——二支部党员干部们


根据此次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对自身和所在部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自查,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绷紧廉洁这根弦。后期要进一步加强采购检查,做到账目清晰。对于科研工作,要提高自身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所内人员的警醒教育,严格把控创新券的使用,警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守项目管理底线,严守廉洁自律红线。

——二支部党员、 机电所所长助理颜建国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月的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个人的行为约束。从事科研岗位,不仅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工作,更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到科研工作上。一是在分析检测中心的认证与审查过程中,要正确使用审批权限,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在科研经费项目方面,要严格依照横向及纵向采购的规范流程办事,加强检查,预防套现等违规行为。三是在所里自收自支改革方面,要确保管理政策的公正透明。四是在自身科研能力方面,要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为研究院科研做更大贡献。

——二支部书记、中层干部 郭彬


一是在个人修养方面。要规范日常行为,严守道德规范、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提高个人内涵素养,从身边点滴做起。

二是在项目申报方面。保持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严禁套用创新券等违规事项的发生,预防水分掺杂,堵住违规违纪出风口,常算人生政治“八笔帐”。

三是在科研项目方面。加强廉政建设警惕心,仔细核查与企业合作过程中经费使用情况,禁止虚开发票。

四是在日常工作方面。加强员工团结协作,提升集体荣誉感,营造简单清新、实干担当的环境氛围。

——党组成员、副院长 余勇刚



通讯员:余建安、陶淑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