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过程及管理

关于做好2021级“智能装备创新设计”项目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  浏览次数:61  分享:

关于做好2021“智能装备创新设计”项目研究生

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2021级“智能装备创新设计”项目研究生:

为保证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台州研究院将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工院发〔20229号)”文件规定对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未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2024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台州研究院2021级“智能装备创新设计”项目研究生

预答辩安排

1.预答辩时间2023年1228

2.预答辩地点: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申请要求

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要求具体参照《工程师学院关于卓越培养项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2024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https://pi.zju.edu.cn/2023/1016/c67941a2813176/page.psp)

★★★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将视为放弃本季度学位申请。

2.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对学位论文做出实质性的修改,经导师确认同意后,下一季度重新申请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郭老师、陆老师,0576-88190787,21760857@zju.edu.cn,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行政综合楼513研究生管理处。

 

     

            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2023年1116

附件一: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2024.docx

附件二:工程师学院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x

附件三:工程师学院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创新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