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1.组织编制并实施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制订研究院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3.协同完成全院科研条件和新实验室建设工作,汇总并审核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验设备的借用管理等;

4.组织开展分析测试技术服务、实验操作技术服务等工作,开展大型仪器日常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效益评估、有偿服务等;

6.负责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实验室消防管理、化学废弃物处置、废旧剧毒化学品处置;

7.负责研究院有关实验室对外服务资质的归口管理,以及分析测试中心的实验室资质认证管理工作及对外服务的业务指导;

8.负责相关上级领导、外单位来宾来院考察、访问及在院举办的重要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9.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并按研究院有关规定移交至档案室;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